一、凌晨三点,我被撞得支离破碎

门锁发出咔嚓声的时候,我正在厨房热牛奶。

深夜加班回来的男人浑身酒气,工装外套上沾着雨水,一米八七的个头堵在玄关,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。他叫陆沉舟,是我合租三个月的室友——工地上的项目经理,浑身腱子肉,常年穿黑色工装靴,走路带着一股子蛮横的侵略感。

“又加班?”我端着牛奶杯往自己房间退。

他眯着眼看我,那双眼睛在暗色里像淬了火,下一秒,牛奶杯被夺走放在鞋柜上,整个人被拦腰抱起。

“陆沉舟!你放——”

话没说完,卧室门被一脚踹开,我被摔进柔软的床铺里,他沉重的身躯随即压下来。工装裤的金属扣硌得我腰侧生疼,满鼻腔都是雨水混着烟草的味道。

“别……”我推他胸口,手掌下是硬得像石头的胸肌。

他低头咬我的锁骨,声音闷而哑:“租你房子的时候就说了——水电全免,肉偿。”

我挣扎的动作顿住,那是三个月前的约定。当时我刚被前男友卷走所有积蓄,穷得连房租都交不起,不得不把次卧挂出去。陆沉舟来看房那天,我刚哭过,眼睛红红的,他靠在门框上看了我三秒,说:“水电全免,我帮你修所有东西,再加一条——”

“什么?”

“肉偿。”

我以为他在开玩笑。

直到此刻,他单手解开我睡衣扣子,粗糙的指腹从脖颈一路向下,带着薄茧的触感像砂纸划过丝绸。我浑身都在抖,他却低下头,用嘴唇含住我的耳垂,声音低沉得像大提琴:“第一次?”

我没回答,眼泪已经滑下来。

他停顿了一瞬,随即翻身把我带到上面,手掌扣着我的腰,仰面看我:“那你自己来,慢慢来。”

那晚的一切像一场漫长的折磨。他太大了,我疼得浑身痉挛,哭得几乎窒息,他就一遍遍吻掉我的眼泪,声音哑得像砂纸:“忍忍,第一次都这样。”

最后结束的时候已经快天亮,我浑身青紫,连手指都抬不起来。他抱我去浴室清洗,热水冲过那些痕迹时,我听见他低声说了句:“对不起,没忍住。”

我闭上眼,心想:这是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。

二、三个月后,我发现他的真实身份

之后的三个月,陆沉舟像长在了我的生活里。

每天早上出门前,厨房灶台上都会温着一锅粥,旁边放着一张便利贴:“别熬夜,黑眼圈太重。”我撕掉便利贴,把粥倒进垃圾桶,他晚上回来看到干净的垃圾桶,嘴角会勾起一点弧度,以为我喝了。

其实我只是不想让他发现我倒掉了。

他从不解释那天晚上的事,我也从不提。两个人像两条平行线,只在深夜偶尔交汇——他加班回来,我在客厅看书,他会经过我身后,把一件外套披在我肩上,说一句“早点睡”,然后走进自己房间。

直到那天,我在公司茶水间听到同事们的八卦。

“你们知道吗?陆氏地产那个失踪了三年的太子爷找回来了,听说一直在工地上隐姓埋名当项目经理,陆老爷子气得住院了。”

“就是那个陆沉舟?当年不是说他为了个女人跟家里断绝关系了吗?”

“对,就是那个女人,听说是个拜金女,拿了陆家五百万跑了,陆沉舟才疯了一样离家出走。”

我手里的咖啡杯掉在地上,摔得粉碎。

陆沉舟。陆氏地产。太子爷。

我疯了似的翻出手机,搜“陆氏地产 太子爷”,弹出的第一条新闻是三年前的——照片上,穿着定制西装的年轻男人搂着一个妆容精致的女人,眉眼间是我不曾见过的疏离和矜贵。那是陆沉舟,却又不是他。

我认识的陆沉舟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,手掌粗糙得像砂纸,会蹲在走廊上帮我修漏水的水龙头,会在深夜给我留一盏小夜灯。

可新闻里说,他为了一个女人抛弃了整个陆家。

那个女人叫宋清晚,拿了五百万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我盯着屏幕上宋清晚的脸,忽然觉得无比眼熟——她笑起来的样子,跟我有七分像。

三、那晚,他跪在雨里说了一句话

我搬走的那天,下着暴雨。

陆沉舟不在,我把钥匙放在鞋柜上,拖着行李箱走到门口,发现门把手上挂着一个快递袋。拆开,里面是一份房产转让协议——这套我租给他的房子,已经被他全款买下,产权人写的是我的名字。

协议最后一页贴着一张便利贴,只有一行字:“我知道你看到新闻了。别走,听我解释。”

我攥着那张纸,浑身都在发抖。

手机突然响了,是陌生号码。接起来,对面是个女人的声音,温柔又优雅:“是沈栀吗?我是宋清晚,陆沉舟的前女友。我想跟你聊聊,关于五百万的事。”

我们在楼下的咖啡厅见面。

宋清晚比照片上更漂亮,拎着爱马仕,戴着卡地亚,看我的眼神带着一丝怜悯:“你跟他睡了?”

我没说话。

她笑了,把一张支票推过来:“拿着这五百万离开他,就像我当年一样。”

“当年是你主动离开的?”我问。

宋清晚的表情凝固了一瞬,随即冷笑:“不然呢?你以为陆家会让我这种小门小户的女人进门?陆沉舟为了我跟家里闹翻,陆老爷子找到我,给我五百万让我消失。我拿了钱走了,他在工地上找了我三年。”

她顿了顿,看着我的眼神变得复杂:“你是他找的替身吧?跟我长得像,住在我当年住过的那个小区,连走路的姿势都像。沈栀,你以为他是真的喜欢你?”

我低头看着支票,五百万。

三个月前,我连房租都交不起。

可现在,我脑子里全是陆沉舟在深夜帮我盖外套的样子,是他吻掉我眼泪时滚烫的嘴唇,是他写在便利贴上歪歪扭扭的字。

我把支票推回去:“不要。”

宋清晚愣了:“你疯了?”

“我不是你。”我站起来,“当年你拿五百万走了,他找了你三年。今天我再拿这五百万走,他是不是要找我一辈子?”

我转身走出咖啡厅,暴雨砸在脸上,分不清是雨水还是眼泪。

手机震动了,是陆沉舟发来的消息,只有四个字:“别走,等我。”

我没回,站在雨里看着对面马路。

他来了。

从出租车里冲出来,浑身湿透,工装贴在身上,勾勒出精悍的肌肉线条。他看见我站在雨里,整个人愣在原地,眼眶瞬间红了。

“沈栀!”他冲过来,一把把我拽进怀里,力气大得几乎把我揉碎,“你他妈吓死我了……”

我推开他,从包里抽出那份房产转让协议,撕得粉碎:“陆沉舟,我不要你的房子,不要你的钱。”

他的脸白了。

我盯着他的眼睛,雨水模糊了视线:“我只要你一句话——你跟我在一起,是因为我像宋清晚,还是因为我就是沈栀?”

雨声大得几乎听不见声音。

陆沉舟看着我,那双总是淬着火的眼睛此刻红得像要滴血。他忽然双膝一弯,重重跪在积水里,膝盖磕在地面上发出沉闷的响声。

“沈栀,”他的声音被雨水冲刷得断断续续,“我找了她三年,以为这辈子不会再爱任何人。直到那天看房,你红着眼睛给我开门,我心跳漏了一拍。”

他抬手捧住我的脸,拇指摩挲着我的颧骨,雨水顺着他的指缝滴下来:“你不是她的替身。你是我的命。”

我哭得浑身发抖,蹲下来抱住他。

他把我整个人裹进怀里,下巴抵着我头顶,声音闷闷的:“对不起,第一次弄疼你了。以后不会了。”

“你还想有以后?”我哭着捶他。

他低头吻住我,雨水混着眼泪在唇齿间蔓延。暴雨里,他的怀抱烫得像要把我烧穿。

那天晚上,他抱我回到那间合租屋,一路上都没松手。

进门的时候,他把我抵在门板上,湿透的衣服一件件剥落,粗糙的手掌贴着我的皮肤,一寸寸点燃。这次他不急,慢得让我发疯,每一下都碾过最深的地方,逼得我哭着喊他名字。

“陆沉舟……够了……”

他吻着我耳垂,声音哑得不像话:“不够,一辈子都不够。”

最后我晕过去之前,听见他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。

“沈栀,嫁给我。”

我没来得及回答,就陷入了黑暗。

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手指上多了一枚戒指。不是钻戒,是一枚简单的银戒,内壁刻着一行小字:

“陆沉舟,永不沉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