娘嘞,一睁眼,我整个人都傻了。

破屋顶能看到天,四面墙漏风,怀里还有个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小丫头,睁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,怯生生地看着我——这是我妹,还是个不会说话的-1-4。脑子里一堆不属于我的记忆翻江倒海,我,二十一世纪的好青年,居然成了这个家徒四壁的农家贫女阮明姿-1-7。爹娘早逝,爷奶不慈,那几个叔伯婶娘的眼神,跟秃鹫盯着肉似的,就等着吃绝户呢-1

我心里那个火啊,蹭蹭地往上冒。凭啥啊?就因为我成了没爹没娘的孤女,就得认命被这群豺狼生吞活剥了?看着怀里妹妹清澈又依赖的眼神,我这心,一下子又酸又软,像泡进了陈年老醋里。不行,我得支棱起来!

最开始那日子,真不是人过的。去河边洗衣服,手冻得跟胡萝卜似的;挖野菜,得走老远的山路,就为了省下那一点点口粮给妹妹。二婶又来“借”粮,那嗓门大得,生怕隔壁村听不见。“明姿啊,不是婶子说你,你家就两张嘴,匀点米给你堂弟咋了?他可是老阮家的根!” 根?我呸!我心里冷笑,脸上却挤出一点惶恐:“二婶,真没了,最后一点糙米,昨儿个都给妹妹熬糊糊了。您看,要不您借我半升?过两天我打了柴换了钱,一定还。”

想占我便宜?门都没有!我阮明姿可不是原主那个软柿子。我得赚钱,必须赚钱,赚很多很多钱,让妹妹过上好日子,让那些想欺负我们的人都闭上嘴!

机会来得偶然。后山那片野林子,长了好多刺泡儿(我们那对树莓的土叫法),红艳艳的,甜滋滋的,但村里人嫌个小刺多,懒得摘。我灵光一闪,摘了一大筐,用家里仅有的那点糖,熬成了果酱。那香味哟,飘得满院子都是。我用破瓦罐装着,忐忑地拿到镇上去,站在点心铺子门口,愣是没敢进。最后是铺子里一个好心的大姐尝了一口,眼睛立马亮了。

就靠着这不要本钱的野果和一点糖,我挣到了第一笔钱。不多,但够买一小袋白米,给妹妹煮了顿香喷喷的干饭。看她吃得眯起眼睛,小手紧紧抓着碗的样子,我鼻子一酸,又觉得浑身充满了劲。

这路子走通了!我不光做果酱,还琢磨着把山里不起眼的野果子、山核桃,都变成能卖钱的零嘴。我做的山楂糕,酸甜开胃,在镇上慢慢有了点小名气。有人说我钻钱眼里了,一个姑娘家整天抛头露面。我听了只想笑,肚子都填不饱的时候,面子算个什么东西?“一时赚钱一时爽,一直赚钱一直爽!” 这话简直说到了我心坎里-1。我开始盘算着,等钱再攒多一点,就租个小铺面,正儿八经地干。

就在我每天忙得脚不沾地的时候,我在山路边捡到了他。

当时他倒在草丛里,一身黑衣破了好几处,血迹斑斑,脸白得跟纸一样,但就算这样,那眉眼鼻梁,好看得简直不像真人-1。我蹲在旁边看了半晌,心里直打鼓。救?万一惹上麻烦咋办?不救?这荒山野岭的,晚上准喂了狼。我一咬牙,还是费了老鼻子劲把他拖回了家。为啥救他?后来宫里那位尊贵的太后娘娘也这么问我。我咋回答的?我说:“因为他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。”-10 这当然是实话,但只是一半。

我阮明姿是那么肤浅的人吗?(好吧,有一点。)更重要的是,我观察了他身上的布料和佩饰的残片,那绝不是普通人家能用得起的。我赌了一把,赌救下他,或许能给朝不保夕的我和妹妹,寻一个未来的依仗,或者说,一个平等对话的机会。

捡他回来这事,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风波。都说我一个大姑娘捡个男人回家,伤风败俗。我懒得理会,关起门来给他清洗伤口、熬药。妹妹也很喜欢这个安静好看的“哥哥”,总偷偷省下自己的糊糊想喂他。他昏迷了好几天,醒来后,眼神空空的,啥都记不得了-10。问他叫啥,他摇摇头;问从哪来,他还是摇头。得,整个一无家可归的漂亮“傻子”。

那就先养着吧。他伤好点后,虽然话少得可怜,但力气大,砍柴挑水是一把好手,默默帮我分担了不少重活。我的小吃铺子终于开了起来,取名“阮氏甜记”。生意越来越好,我还带着村里几个手脚勤快、心地也好的婶子一起干,教她们手艺,按劳分钱。眼看着大家的日子都有了起色,村里说闲话的声音渐渐变成了夸我能干。

日子好像就要这样红火火地过下去了。直到那天,一队骑着高头大马、穿着体面的人来到我们村,径直跪在了我家门口,对着我捡回来的那个男人口称“王爷”,请他回府-7

整个村子都炸了锅。我站在铺子门口,看着他被簇拥在中间,那张熟悉的脸上一片冰冷的陌生,那是属于上位者的威严。他看向我,嘴唇动了动,最后只对身边的人吩咐了一句:“好好安置阮姑娘。” 他就被接走了。

我心里空了一下,但随即又释然。这本就是预料中的事,不是吗?我救他,从未奢望过什么“王妃”的位置。我所有的安全感,都来自我自己这双手,和越来越大的“阮氏甜记”。后来,我的生意做到了京城,成了人们口中戏称的“阮半城”-1。在京城最繁华的街上,我再次遇见了他。他已恢复亲王尊位,深得帝心。

我们之间,没有那种俗套的“救命之恩以身相许”的戏码。相反,我们更像合作伙伴。他欣赏我的头脑和果敢,为我挡掉不少官场上的明枪暗箭;而我,则用我的商业网络,帮他处理一些不太方便由王府出面的产业。我们彼此需要,彼此尊重。

有一次,他问我,为何当初对他毫无惧意,也从未凭借救命之恩索取什么。我笑着抿了口茶:“王爷,话本子里那种攀着男人就想往上爬的‘农门小王妃’,或许真有-2。但那不是我阮明姿的路。我从泥地里爬起来,挣下这份家业,为的是让我和妹妹,还有那些愿意跟着我干的人,都能堂堂正正、衣食无忧地站着活。我的价值,不在于是谁的王妃,而在于我是阮明姿本人。”

他听了,沉默良久,而后缓缓笑了。那笑容,竟比当年在山路边昏迷时,还要好看几分。

再后来,宫宴之上,我已成皇商。那位高高在上的白太后意味深长地打量我,问道:“阮姑娘,听闻你当初救下丰亲王,便是因他容貌绝世?”-10

席间微微一静。我抬起头,迎着她的目光,坦然又真诚,仿佛回到了当初那个在破屋里做果酱的农家女,清晰而响亮地回答:

“回太后,民女是个实在的生意人。投资,总要看看‘本钱’的。丰亲王殿下这般的品貌,” 我顿了顿,眉眼弯弯,“无一处不长在民女的审美上,这‘本钱’自然是得天独厚,值得一救。至于后来能互利共赢,那是民女运气好,也是殿下眼光好。”

满堂愕然继而低笑中,我瞥见他坐在对面,以袖掩唇,肩头微微耸动,眼底是我熟悉的、唯有在我面前才会流露的纵容与笑意。

这条路,我从一无所有,走到花团锦簇-4。靠的从来不是运气,而是无论何时何地,都绝不放弃经营自己的那份清醒与强悍。农门里走出的,未必都是等着被拯救的灰姑娘,也可以是自己加冕的女王。